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调动执法队员巡逻执勤工作的积极性,改善路段执勤队员的工作环境,提高执法效率,结合工作实际,大队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了城管
执勤岗亭。 为有效发挥执勤岗亭的作用,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:
1、中队长作为本中队执勤岗亭使用管理的di一责任人,应加强执勤岗亭的维护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三防工作,杜绝安全隐患。
2、岗亭是为执勤队员办公而设立,其他与执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。执勤队员在岗亭内一律着制服,仪容要整洁,举止要端庄,语言要文明。
3、执勤岗亭作为大队的窗口形象,执勤队员要随时保持岗亭内外清洁,及时清除执勤岗亭外观上的牛皮癣、污物,做到垃圾日产日清,窗明椅净,美观有序。不得在岗亭内存放易燃、易爆品和其他杂物。
4、在执勤岗亭内一律不准玩手机、电脑、看小说、打瞌睡等与执勤工作无关的事。一经查实,将按大队相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5、不得私自拆除和安装用电设施设备。禁止私自携带大功率、超负荷电器在执勤岗亭内使用。
6、厉行节约,执勤岗亭安装配置的空调、饮水机等电器下班后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提倡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下、冬季气温在15度以上不开空调,禁止开门开窗使用空调,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,冬季不高于20度。
7、执勤队员在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同时,如发现有危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不法行为,要及时启动紧急信号,并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妥善处置。
8、加强对执勤岗亭的管理。大队将不定期对各中队执勤岗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将列入年度考核。